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求对“十三五”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相关文件意见的公告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《决定》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(2015-2020)》,深入推进依法行政、加快法治税务建设,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关于征求对“十三五”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相关文件的函》(税总法便函〔2016〕244号)要求,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,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年5月29日前,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:
1.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处,地址: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,邮编010020。
2.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:zcfgc@nmds.gov.cn。
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
2016年5月25日